交易中心职责及科室职责
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父易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 源交易相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则及流程,执行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依法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其他特种交 易项目和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公开、 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平台和提供完善的交易服务。 (三)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信息、组 织交易等服务,履行产权交易鉴证职能。 (四)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信息咨询、交易策划、产权经纪、 培训辅导、委托管理、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 (五)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主体、中介机构的 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建立中介代理机构等交易各方主体诚信 档案。 (六)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 等相关服务。 (七)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程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八)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监督平台,整理、保存交易过程 的相关资料,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并协助调查。 (九)依法使用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 活动进行记录。 (十)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转办、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组 织人事、财务、考勤、劳资、文书、档案、保密、车辆管理、会 务协调、公务接待、对外联系、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等行政管 理、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总结、 内部管理制定、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 管理,统筹安排中心开标室、评标室工作;负责中心各项收入(收 费)的收取;负责所有交易活动综合服务费的收取和催缴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代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科 负责中心各类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结果公示工作;负责中 心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纳保证 金系统、专家自动抽取系统、封闭评标系统、电子评标系统和中 心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保密工作;负责开标区、评标区及楼 室内外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录像资料的备份存档,并提 供资料调阅服务;收集、存贮、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以 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方面信息,并为公共资源交易 各方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建立、管理并维护综 合性评审专家库;负责使用和维护评标专家库及抽选平台;建立 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平台“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 建成市场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技术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对市场 主体的实时信用管理;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管理科 负责统筹安排中心开标室、评标室工作;统一进场接件管理, 将接件报名的各项目按职能科室分发到各科室,负责各交易项 目催办督查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管 理,协助核验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承担评审专家抽 取、提供交易结果报告、保存和管理交易活动资料档案等工作; 协助做好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协助有关 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以及进场 交易项目等要件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纪 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完成上级和中 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交易科 组织承办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 工业、水利、交通、市政、各类房屋工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装 饰装修、配套线路、管线、设备安装等)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的选定,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科技重大项目等财政性 资金项目的实施单位的招标选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或 国家融资项目的规划编制、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 务机构的招标选定等交易活动,负责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 服务;负责各项交易活动入场登记、受理、核对、开标、评标等 工作,办理进场确认书和中标通知书,履行交易过程见证职能和 交易合同备案;负责交易活动秩序的维护,并全过程监督,负责 收集、整理、保管各项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源和原始记 录;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采购科 负责受理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建立政府 采购信息库和采购台账,收集、报送采购信息,发布采购公告; 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工作;承 担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相关服务工作;审查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的供应商资格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代理资格;审查政府采购业务的 专家、评委资格,组织和参与评标活动;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 符合采购计划及采购目录的规定标准;受理采购供应商的询问或 质疑,协调或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配合业主组织各监督管 理部门参加采购项目验收;负责处理政府集中采购具体活动中的 其他有关事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 的有关资源和原始记录;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有产权交易科 组织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察和开发权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户外大型广告经营权、地名冠名权、特种行 业经营权、城区占道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等的出让,国有产权 的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执行财物的拍卖,行政 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资产处置等交易活动,负责为交易双方提 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负责各项交易活动入场登记、受理、核对、 开标、评标等工作,办理进场确认书和成交通知书,履行交易过 程见证职能和交易合同备案;负责交易活动秩序的维护,并全过 程监督,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项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 资源和原始记录;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村产权交易科 组织承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小型 水利设施产权等交易活动,负责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服 务;负责各项交易活动入场登记、受理、核对、开标、评标等工 作,办理进场确认书和成交通知书,履行交易过程见证职能和交 易合同备案;负责交易活动秩序的维护,并全过程监督,负责收 集、整理、保管各项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源和原始记录;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